助学贷款怎么缴纳学费?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9月-10月):
1、需要贷款的学生需在九月正式提出书面申请并且提交必要材料;
2、二级学院审核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并于九月中旬公布结果;
3、九月下旬二级学院统一组织学生填写审批表并办理网上申请,由网上审核后汇总上报到学贷中心;
4、十月上旬学贷中心进行再次审核并且将审核结果上报助学中心;
5、十月下旬贷款学生接受诚信教育。
二、签订合同(11月中旬):
1、学贷中心组织二级学院进行贷款合同等材料的填写培训;
2、学贷办组织学生填写贷款合同等材料;
3、贷款学生填写贷款材料,签订借款合同并进行支付宝账号的激活及实名认证;
4、学贷中心汇总学生签订合同情况,上报银行。
三、国家助学贷款发放(11月下旬):
1、国家开发银行根据合同签订情况放宽至省助学贷款中心账户;
2、省助学贷款中心向学生支付宝统一放款之后由学生缴纳至学校;
3、如果申请的贷款在全额缴纳学费后存在结余,由学校财务处将剩余钱款全额退还至学生;
4、学贷中心整理并建立学生诚信档案。
助学贷款如何进行申请?
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⒉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⒊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⒋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