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新闻、浙江发布、浙江之声记者何冰倩、杭州日报
【资料图】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近日,多地医保部门发布公告,从今天起(20日)落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牙冠竞价挂网“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措施,单颗种植牙的价格降低一半左右。
目前,北京、河北、浙江、四川等地已发布公告,4月20日起全面落地种植牙价格综合治理措施。
种植体、牙冠和医疗服务分别降价
单颗种植牙降幅达55%
口腔种植是缺牙修复的重要方式,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我国种植牙需求连续增长,然而动辄单颗万元以上的价格,让很多患者望而却步。
对此,国家医疗保障局开展了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针对口腔种植费用中种植体、牙冠和医疗服务三个部分分别施策,降低患者费用负担。
针对种植医疗服务设定了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费用不超过4500元的调控目标,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相应的调控目标;针对种植体开展击中带量采购,平均中选价格降至900余元,与集采前相比平均降幅达55%;针对牙冠开展竞价挂网,拟入围产品平均价格降至327元。
浙江:今起落地执行
种植体、牙冠“零差率”收费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于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
落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相关政策
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
将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牙冠竞价挂网“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措施和成果同步实施,确保群众4月20日前享受治理后的口腔种植价格。
医疗机构要规范收费行为,实行医疗服务、种植体、牙冠分开收费,明码标价。
公立医疗机构的种植体系统和牙冠耗材按挂网价格“零差率”向患者收费;
引导民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种植体系统和牙冠耗材按“零差率”销售;
鼓励民营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少加价或不加价销售种植体系统和牙冠耗材。
执行种植体系统集采和牙冠联动挂网结果
全省自2023年4月20日起执行省际联盟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牙冠按不高于价格联动挂网结果进行采购。医疗机构自行加工牙冠的,按不高于联动挂网确定的价格挂网采购。
各地要督促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按照承诺落实种植体系统集采和牙冠价格联动挂网结果,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并优先向患者推荐中选产品。
要监测监管中选产品和价格联动挂网产品的供应配送、采购使用、货款结算、确保种植体系统中选结果和牙冠价格联动挂网结果全面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