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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指南录后序》时,遇到“北邀当国者相见”一句,学生提出问题:“‘当’字一会儿翻译成‘面对’,一会儿翻译成‘在什么时间’,这里又成了‘掌管、执掌’,为什么啊?”这个问题有点复杂,于是我给学生展示了“当”字的字形演变图。
“当”字从战国时期出现在古典文献中,字形一直没有明显变化,都是上下结构:上面为“尚”,主要表声同时兼义;下面为“田”,表示与天地有关。从字形上看,“当”的本义可能是抵押物——“尚”与“田”组合在一起,可以理解为“最好的土地”。许慎《说文解字》说“当,田相值也”,比如“典当”“当铺”的“当”就是这个意思。既然是抵押物,就必须是合适的、有价值的,所以引申出“合宜”和“抵得上”两种意思,比如“恰当”“妥当”“以一当十”等。抵押物可以抵罪甚至变成抵罪物,所以引申出“作为”的意思,比如“长歌当哭”“安步当车”等。
作为抵罪物,应该与被惩罚的罪过相称,于是有了“适应”的义项,比如《荀子·儒效》中“言必当理,事必当务”;抵罪物有“挡住惩罚”的功能,于是有了“抵挡、挡住”的义项,比如《中山狼传》中“有狼当道,人立而啼”;有了“挡住”的义项,又可以进一步引申为“面对”和“占据”,比如《木兰辞》中“木兰当户织”、《蜀道难》中“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等;无论“面对”还是“占据”,都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地点,所以又有了“在什么时间或什么地点”的义项,比如“当时、当地、当即”等。
如果再回到“当”的字形“最好的田地”,那么自然便有“顶端”的意思,比如“瓦当”一词。“顶端”也可以指人,于是又有了“掌管、执掌”等义项,比如学生提问的“北邀当国者相见”就是用了这个义项。但是,“当”不仅能表示“顶端”,还可以表示“底端”,比如《韩非子》中“今有千金之玉卮而无当,可以盛水乎”,这可能是因为抵罪物代表抵罪的底线。
此外,“当”与“尝”字形相近,被通假为“尝”表示“曾经”;与“倘”读音相近,被通假为“倘”表示“假使”的义项,这两个通假字要在具体语境中才能区分。
看到如此复杂的字形演变,既能作“顶端”又能作“底端”,学生纷纷表示已经“头重脚轻”,需要认真消化一段时间了。(柴海军)
《中国教师报》2023年05月03日第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