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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7月4日电 就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依法向8名违反香港国安法窜逃海外的人员发出通缉令,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4日表示,发布通缉令的目的除了希望在香港或海外的人士、与这些人有关系的人士能提供情报外,也作为给在逃人员的最后机会,促使他们自首。
邓炳强当天在参加香港特区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后会见媒体时作上述表示。邓炳强指出,除了通缉这些人员外也要切断他们的资金链,包括冻结、限制、没收及充公他们的财产。对于他们在香港或者外国的联系人、同党及背后提供资金的幕后金主,也要全部查出。
邓炳强表示,此次公告也是给在逃人员的最后机会。根据香港国安法,如果自动投案、承认自己的罪行或揭露其他人的罪行,都有机会获得从轻处理。
邓炳强表示,香港的执法部门会穷一生精力将这些受通缉的人拘捕回来。他也补充说,警方不会因为个人背景作出拘捕或者针对性的行为。当存在犯罪意图或犯罪行为时,无论触犯哪种法律,警方都会根据证据作出行动调查、拘捕或通缉。任何人都不能因特定背景凌驾于法律之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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