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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彩色隐形眼镜(又称“美瞳”)越来越受群众尤其是年轻人的青睐。为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规范隐形眼镜生产经营市场秩序,连日来,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劣、过期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中,执法人员向美容美甲、小商店、小超市等风险隐患较高的经营企业科普法律法规知识,签订《承诺书》并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无许可证不得经营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针对发现的无证经营及其它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调查,目前已立案6宗。
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及风险管控原则,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属于医疗器械风险最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此类产品及护理液须办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在无证经营单位配制、不正当使用,存在过敏、眼角膜损伤等风险。消费者在配制隐形眼镜前须先查看经营单位是否取得有此类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下一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检查力度,普及用械安全知识,营造企业规范经营,群众用械放心的良好社会氛围。
【采写】南方+记者卢慧 通讯员罗立强
【图片】罗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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