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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赵敏)8月19日,山东临沂费县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一女子三次向工作人员泼热水,引发网友关注。21日上午,费县东蒙镇派出所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当事人报警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对泼水女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被泼男子为费县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运营总监王一平。他向新京报记者回忆,19日,当时该女子及同行人员来到景区办公室,声称在漂流过程中眼镜丢失,且因鞋子踩到青苔滑了一下,要求景区赔偿。工作人员给女子一行用一次性纸杯倒上热水,并与该名女子协商。
据王一平介绍,景区对漂流明确规定,要求眼镜、手表、手机等贵重物品不能带上船,如果因此发生物品损坏遗失,概不赔偿。工作人员与该女子协商无果后,找到了负责赔偿事宜的王一平。
王一平称,从进入办公室到自己被泼,不到50秒的时间。据他回忆,刚到办公室后,自己就表明是景区经理。王一平告诉新京报记者,双方简短言语沟通后,该女子情绪激动,拿起纸杯向他泼水。
监控视频显示,女子接连拿起桌上的三个纸杯,砸向坐在其对面的黑衣男子(王一平),砸出的杯中有水。该女子旁边的男士说,“管谁(这样)都不行,你凶什么?”
王一平称自己被热水烫伤后,到办公室旁边的超市拿了冰块冰敷,并报警。很快他的脸上便起了水疱,到医院进行处理,目前正在医院挂点滴,进行补水、消炎。
王一平出示的受案回执。受访者供图
编辑 杨海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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